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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8 生效日期: 2008-04-2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泰政办发[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农业部重点推广的一项农机化实用新技术。该技术通过对农田实行免耕或少耕,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用化学药物控制杂草和病虫害,达到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的目的。对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促进这项技术的顺利推广,加快全市农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性
  保护性耕作与传统的耕作相比,一是保持水土,减少土壤流失。保护性耕作可以减少地面径流量60%,增加蓄水量14%-15%,提高降水利用率15%-17% ,增加土壤含水量5%-7%。二是保护环境,有效防止沙尘暴。保护性耕作减少耕地水蚀、风蚀60%-90%,可以有效地防止沙尘暴。同时秸秆粉碎还田可减少焚烧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三是培肥地力,增加产量。保护性耕作具有蓄水保墒、提高农作物成穗率、抗旱、防冻、防寒、抗逆性强等优势。四是降低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性耕作年均减少耕地作业次数2-4次,可直接减少农机作业费30-40元,降低生产成本10%-30%,增加农民收入,是一种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耕作方法,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性,把发展保护性耕作作为建设节约型现代农业、生态农业重要途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为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创新农民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引导和示范带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改变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目标任务:2008年,全市新增玉米联合收获机400台,保有量达到1370台,玉米机收面积达到65万亩,玉米机收率达到36%;新增秸秆还田机210台,秸秆还田面积达到99万亩;新增小麦免耕播种机210台,保有量达到400台,保护性耕作面积突破20万亩。2012年,全市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3170台,玉米机收面积140万亩,玉米机收率达到80%;秸秆还田机达到1200台,秸秆还田面积达到180万亩;小麦免耕播种机达到3790台,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80万亩;建立万亩以上保护性耕作示范区30个,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农作物耕作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三、发展保护性耕作主要推广的技术和作业流程
  发展保护性耕作主要推广作物机械收获技术、作物秸秆还田覆盖技术,免耕播种技术、土壤深松技术、灭草、除虫、防病等田间管理技术。重点选好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浅松机等关键机具。主要作业流程为:前茬作物秸秆或根茬处理――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条件进行合理的土壤深松――免、少耕播种施肥处理――田间管理(杂草控制及防治病虫害处理)――作物收获。
  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宣传和培训。
  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保护性耕作知识,让广大农民深刻认识保护性耕作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逐步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切实增强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搞好市、县两级保护性耕作技术骨干和师资队伍培训,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农机站要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特点,通过举办夜校、短训班、有线电视或广播讲座,送科技下乡,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培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培训。让农民认识和接受保护性耕作技术,掌握和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二)加强示范区建设,逐步扩大实施规模。
  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集中现有的财力、物力、技术力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快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具有代表性的示范区、样板区,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一要搞好机具选型引进。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引进机械作业实践,尽快选准适合本地不同生产模式的保护性耕作机械 ,严把机具质量关,保证试验示范区的技术含量。二要选择适宜乡镇,加大示范区资金补贴力度,率先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配套机具,对保护性耕作配套机具,给予最高可达到机具价格的50%的补贴额度。三要搞好示范田的选址布点,尽量在靠近交通要道或农贸市场、村庄的地方布点建设,方便农民群众学习参观,便于对示范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四要选择农机大户、种粮专业户、乡村干部家庭作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带头人,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技术上给予帮助,靠大户带动周边农户,扩大应用面积。同时,进一步鼓励和推进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为大面积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推动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的快速发展。
  (三) 强化政策扶持。
  各级要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认真研究推进保护性耕作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奖励政策,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为农民和农机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政策支持,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机制,鼓励集体、个人投资发展保护性耕作。
  (四)大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要把小麦和玉米机收跨区作业的成功经验与推广保护性耕作相结合,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范围。要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培植多元化的实施主体和应用主体,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保护性耕作注入新的活力。要积极探索推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行订单作业和“一条龙”作业,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具利用率,扩大机械作业面积,推进农机的共同利用。要通过市场运作使经营保护性耕作机械成为广大农机手发家致富的重要手段,使实施保护性耕作成为农民增收节支的必然选择,尽快形成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五、加强对保护性耕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保护性耕作的领导,把发展保护性耕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考核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计划、科技、财政、农机、农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各级计划、财政、科技和农业主管部门要从政策、资金和科技立项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加大对保护性耕作的投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认识。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信息引导、试验示范等工作,推动全市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快速发展。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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