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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霓虹灯维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18 生效日期: 2008-04-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为进一步展示淮安景观形象,以良好的市容市貌和夜景亮化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从即日起各部门、各单位须安排专人做好市容美化亮化霓虹灯维护和保障工作,对各产权广告牌、字牌、标识、破损霓虹灯字牌和户外建筑立面彻底检修维护,并确保在4月25日前完成。从4月26日起至29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在主城区范围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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