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龙岩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1 生效日期: 2008-03-21
发布部门: 中共龙岩市委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岩委[2008]10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各级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密切,资金到位,措施得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办实,取信于民,积极呼应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持续推进龙岩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龙岩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各承办单位要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现将200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从2008年起,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含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在校学生4.4万人的学杂费。继续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在校学生25.2万人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9.5万人的生活费。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溪亮(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846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专项补助8140万元,市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市属初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免除学杂费等“两免一补”配套经费,各县(市、区)共配套安排220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在2007年开工改造的基础上,完成2007—2008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计划,即:完成改造2004—2005年新增的中小学危房28.8万平方米,建成校舍30万平方米。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溪亮(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2.33亿元。其中,省级以上危房改造专项补助11506万元,市财政从市教育费附加中按省级以上补助数额的10%予以配套补助,其余由各县(市、区)筹措。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三、继续选派百名医生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继续改善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培养医疗技术骨干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选派100名医生到100所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活动(期限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改善15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培养100名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骨干。
  项目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翁秀山(市卫生局)
  资金来源:(1)市财政安排50万元补助经费,补助每名帮扶医生工作经费5000元;(2)改善医疗设备、培养医疗技术骨干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卫生专项经费2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配套。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四、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
  2008年实施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推进我市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文化服务能力,建立较为完备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
  项目承办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刘荣海(市文化与出版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560万元(对每个文化站补助40万元)。其中,争取省财政补助420万元,县(市、区)、乡(镇)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五、实施“迎奥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2008年完成903个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项目承办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张荣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黄小敏(市广播电视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1158.3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1068万元,市财政安排补助90.3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六、继续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全年培训城乡劳动力10万人,扶持2.3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扶持2万人取得“绿色证书”;扶持0.4万人参加自主创业培训,取得自主创业培训班结业证书;扶持1.3万人参加国家阳光工程培训;扶持4万人参加引导性培训。
  项目承办单位:市委农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老区与扶贫办、库区移民开发局、残联
  项目负责人:赖招源(市委农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罗全群(市委农办)
  资金来源: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对符合有关规定,达到培训要求的农村劳动力给予定额补助: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370元,取得“绿色证书”的每人补助200元,取得自主创业培训结业证书的每人补助400元,参加引导性培训的每人补助10元;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由中央、省按标准给予补助。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
  进一步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继续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当年新增城镇就业2.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8万人,再就业率达70%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
  项目承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建设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工商局
  项目负责人:蓝茂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陈龙华(市劳动就业中心)
  资金来源:总资金5000万元。其中争取省补助2500万元,市再就业基金安排8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七、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老年人、成年人、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项目承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统计局、审计局、公安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残联、总工会
  项目负责人:蓝茂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联系人:郭迪(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总资金2218万元。其中争取省财政补助1074万元,市财政补助2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八、实施龙岩中心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2008年在新罗区莲东小区建设1.4万平方米廉租房,续建西城片区经济适用房。
  项目承办单位:市建设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新罗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彭冬水(市建设局副局长、房改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吴红斌(市经济适用房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1)廉租房建设总投资约5000万元,由市财政从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2)经济适用房建设由企业自筹及通过银行融资。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九、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2008年全市计划实施“造福工程”搬迁10500名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贫困群众,以及受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群众,帮助其迁居安置,重建家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老区与扶贫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口和计生委、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罗万盛(市老区与扶贫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邱金木(市老区与扶贫办)
  资金来源:除省级财政补助外,市财政按人均200元配套,共补助210万元,各县(市、区)予以一定的配套。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继续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
  2008年在全市继续建设8—10立方米农村户用沼气池(含一池三改:改圈、改厨、改厕)和联户沼气池7800口,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治理农村养殖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环保局、老区与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邹宇(市农业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林槐城(市农业局)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124.4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936万元(每口补助1200元),市财政从支农资金中安排配套补助98万元(每口补助100元,服务体系、工作和培训等经费20万元),各县(市、区)共配套补助101.4万元(每口补助100元,每口工作经费30元),其余1989万元由农户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一、继续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农村水利建设六项工程
  2008年全市实施:(1)150个行政村通水扩容、改造工程,20个乡镇国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5万人农村人饮安全问题;(2)完成4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逐步消除隐患;(3)新建500个山地水利蓄水池(总容积2.5万立方米),开工建设5座小型水库,建成3座,重点解决5000亩易受旱山地经济作物的灌溉问题;(4)建设200公里防渗标准化渠道,完成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不断提高灌溉水利用率;(5)实施河道清淤整治10公里,提高河道行洪能力;(6)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2万亩,其中长汀县治理12.1万亩。
  总协调单位:市水利局
  项目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林业局、交通局、环保局、科技局、建设局、老区与扶贫办、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农科所、林科所、团市委
  项目负责人:黄建新(市水利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包可斌(市水利局)
  杨 闽(市水利局)
  资金来源:(1)饮水工程需投入5000万元。其中争取国债资金500万元,省水利厅补助750万元,市级配套150万元;(2)水库除险保安工程需投入52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补助1500万元,市级配套800万元;(3)山地水利蓄水池工程需投入39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20万元,市级配套120万元;(4)节水灌溉工程需投入2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补助300万元,市级配套水利化县20万元、安排小型灌区节水改造300万元,其余由各有关部门按承担的任务从各自渠道安排补助资金;(5)河道清水工程需投入48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70万元;(6)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需投入27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1200万元,市级配套190万元。上述六项目工程总投入1627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462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580万元(其中:安排市水利建设基金810万元、支农资金安排355万元、其他部门配套水土流失治理经费115万元、市财政从2008年超收财力中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
  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工作,其中:龙岩中心城区关闭6家水泥污染企业,产能101万吨;各县(市)关闭21家水泥污染企业,产能278万吨,使我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协办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吴振华(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廖洪振(市经贸委)
  资金来源:(1)关闭龙岩中心城区6家水泥污染企业,总投资2155万元,资金由龙岩市、新罗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需市财政安排1077.5万元;(2)关闭各县(市)21家水泥污染企业总投资4860万元,由各县(市)负责。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三、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实施龙岩中心城区副食品基地建设工程,保障市场供给;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治理畜牧业产业、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努力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实施畜牧屠宰场升级达标工程。
  总协调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工商局、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科技局、文化与出版局、林业局、供销社、市政府法制办、龙岩盐务局、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岩车务段
  项目负责人:吴振华(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谢建潮(市副食品办)
  资金来源:市财政安排250万元,其中(1)龙岩中心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畜牧屠宰场升级达标、平抑市场物价,市财政补助100万元;(2)食品放心工程和产品质量安全,市财政补助150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四、实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药品供应网络、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规范农村药品经营,实现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基本由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使乡镇覆盖面达100%、村级覆盖面达到98%以上。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实现乡镇监督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村级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项目承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项目负责人:林华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吴福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范 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100万元,争取省补助及自筹。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五、提高农村“六大员”津贴补助发放标准
  2008年继续为村级农民技术员、计生管理员、乡村医生、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文化协管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提供政府津贴,对现行农村“六大员”津贴补助标准进行个别调整。(1)每个村委会聘用3名农民技术员,每人每月给予100元(原来每人每月50元)津贴补助。(2)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外,每个村委会1个卫生所配1名乡村医生,公共卫生任务较重的村委会,可增加1名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每人每月给予100元津贴补助。(3)每个村委会(居委会)配备1名计生管理员,每人每月给予200元津贴补助。(4)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每人每月给予100元津贴补助。(5)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每人每月给予100元(原来每人每月50元)津贴补助。(6)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每人每月给予100元(原来每人每月50元)津贴补助。
  项目承办单位:市委农办,市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文化与出版局、综治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司法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赖招源(市委农办主任)
  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张菊兰(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廖德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卢先发(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郑立信(市建设局局长)
  林联锦(市环保局局长)
  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卢 意(市综治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杨洪先(市委农办)
  翁秀山(市卫生局)
  张平德(市人口和计生委)
  罗亮明(市国土资源局)
  陈柏辉(市城乡规划局)
  陈明强(市建设局)
  陈永炘(市环保局)
  吴杭平(市文化与出版局)
  郑奕玲(市综治办)
  资金来源:(1)全市共有1825个村委会,每村聘用3名村级农民技术员,按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共需补助资金65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转移支付县6个、1543个村委会按70%补助,市、县按1:1配套30%,需市财政配套83.322万元。省财政补助新罗区282个村委会40%,市、区按1:1配套60%,需市财政配套30.456万元(在年终决算调整时予以追加)。(2)给予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边远山区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津贴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共需资金437万元,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394万元,市财政补助新罗区21.5万元(在年终决算调整时予以追加),新罗区财政配套21.5万元。(3)全市1900个村委会(居委会)配备1名计生管理员,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共需资金456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4)全市1825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19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5)全市1813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17.56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6)全市1825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19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市、县(市、区)财政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配套补助,需市财政补助109.5万元(在年终决算调整时予以追加),县(市、区)财政共配套109.5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六、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的乡(镇)、村建设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和配送中心。2008年规划建设改造360个乡(镇)、村连锁“农家店”(乡级店60家、村级店300家),配送中心10个。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吴振华(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陈宏恩(市经贸委)
  资金来源:总投资8600万元。其中60家乡镇“农家店”每家投资30万元,共1800万元;300家村级“农家店”每家投资6万元,共1800万元;10个配送中心每家投资500万元,共5000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对每家农家店补助4000元,中央财政对配送中心按银行贷款4%贴息,省财政对每个配送中心补助3万元;市财政共补助5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七、继续实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建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等五大网络为重点的综合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2008年全市建成闽西农资物流配送服务中心1个,县级农资配送中心1个,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贸市场)2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2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2个,烟花爆竹配送中心2个;建成农资连锁(加盟)网点130个,日用消费品连锁(加盟)网点100个,烟花爆竹连锁网点9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00个,农副产品信息站(点)25个,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20个,村级综合服务站100个。
  项目承办单位:市供销社
  项目协办单位:省农资集团闽西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陈朝峰(市供销社副主任)
  项目联系人:梁 辉(市供销社)
  资金来源: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0万元,其余由供销社系统自筹。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八、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从2008年起,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0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560元,将全市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1.16万人纳入供养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项目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王汉高(市民政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黎本拥(市民政局)
  资金来源:全市年需五保供养资金1906.7万元。实行财政分级负责:(1)省财政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每人每年1200元)给予补助;(2)市财政对各县(市、区)集中供养对象按供养标准与省级补助差额的50%给予补助,共需补助资金84万元;(3)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除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予以配套。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九、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从2008年起,全面启动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善放映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益放映补贴新机制,免费让农民看电影,切实保障和实现农民群众的艺术文化权益。
  项目承办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张胜本(市文化与出版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约243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17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乡镇负责。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十、继续实施土地整理
  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08年实施省级土地整理项目7个,总面积16200亩,新增耕地面积1112亩。
  项目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廖德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卢炳招(市国土资源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3240万元,由省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安排。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十一、继续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和补偿制度
  在2007年全面铺开并完成改革面积30%的基础上,2008年全市继续抓好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并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全面完成。
  项目承办单位:市林业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黄楚光(市林业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王福顺(市林业局)
  资金来源:争取国家、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市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补助20万元,其余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区)自筹。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十二、实施邮政便民服务进社区工程
  在全市300户以上社区建立邮政便民服务网点,2008年完成60%的社区服务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邮政各项便民服务,代理代办各项公共服务项目,提升邮政服务水平。
  项目承办单位:市邮政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与出版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叶 军(市邮政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张春林(市邮政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500万元,由邮政部门自筹。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十三、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
  2008年,为全市100名贫困的下肢残疾人装配假肢,向500名贫困的下肢残疾人赠送轮椅,以解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项目承办单位:市残联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刘星辉(市残联理事长)
  项目联系人:李玉雪(市残联)
  资金来源:市财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补助50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十四、实施“希望工程2008”系列助学公益活动
  2008年重点帮助250名以上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本二线以上)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圆就大学梦想,帮助5所农村中小学新建或扩建教学生活综合楼,为10所农村小学配备“希望工程?快乐园地”运动器材,资助低收入家庭品学兼优中小学生继续学业。
  项目承办单位:团市委
  项目协办单位:龙岩电视台,闽西日报社,各县(市、区)团委
  项目负责人:陈厦生(团市委书记)
  项目联系人:黄爱勤(团市委)
  资金来源:(1)筹集善款100万元以上,资助250名以上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给予每名贫困生一次性助学金4000元;(2)筹集善款100万元以上,帮助5所农村中小学新建或扩建教学生活综合楼;(3)筹集善款10—15万元,为10所农村小学配备运动器材;(4)筹集善款30万元,资助低收入家庭品学兼优中小学生继续学业。通过向社会各界募捐筹集,积极争取中国青年基金会、省青年基金会资助款项,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十五、扶持发展龙岩中心城市公交事业
  营建“安全、便捷、舒适”中心城市公交系统,提高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2008年,在龙岩中心城市更新公交车辆60部,新开公交线路2条,优化原有公交线路、加密车辆,加快完善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停靠站等场站建设。
  项目承办单位:市建设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市公交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立信(市建设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曹其昌(市公交公司
  资金来源: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2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