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调整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06 生效日期: 2009-07-06
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发布文号: 建城园函[2009]8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9]336号),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评审工作按照2005年颁布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执行。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和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试行)》(建城园函[2003]95号)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上报遥感测试基础材料的程序要求
  各申报城市(区)上报的遥感测试基础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上报材料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上报时由申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三方签字确认,城市现状建成区范围、面积和建成区人口数等基础材料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
  2、城市现状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
  3、上报的“现状建成区面积”应大于或等于申报前一年的《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建成区面积”。

  二、增加国家园林城市遥感测试指标
  1、公共绿地占绿地比重
  增加“公共绿地占绿地比重”指标,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绿地遥感测试指标体系中的辅助指标,以反映申报城市(区)绿地结构的均衡性。计算公式:公共绿地占绿地比重(%)=建成区内公共绿地面积/建成区各类绿地面积之和。
  2、公共绿地覆盖居住用地百分比
  增加“公共绿地覆盖居住用地百分比”指标,对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计算覆盖居住用地的百分比(%)(重叠覆盖部分的面积只计算一次),以考量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合理性。计算公式:公共绿地覆盖居住用地百分比(%)=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总面积

  三、完善城市绿地指标测算
  为更科学合理地测算城市绿地指标,2009年城市(区)绿地指标测算方法调整如下:
  1、带状绿地最小测算面积为0.01公顷,块状绿地面积最小测算面积为0.02公顷。
  2、公园面积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关于绿化占地比例≥65%的规定进行计算,符合规定的公园面积全部计入公共绿地面积,不符合规定的公园按照实际绿化面积计入公共绿地面积。未建成的公园不得计入公共绿地面积,可按实际绿化情况计入其他类型绿地的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3、为加强对城市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兼顾不同城市自然地貌的客观现状,城市建成区内的水面在特定条件下可纳入绿地范畴,具体按以下几种情况统计:
  (1)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2)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 <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3)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共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共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共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4)城市内部湖泊,沿岸种植植物形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滨水公共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共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共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5、道路绿化指标的计算以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绿地面积为准。
  6、公园以外的各类运动场地,不计入绿地率,按照实际绿化情况计入绿化覆盖率。高尔夫球场除外,既不计入绿地率,也不计入绿化覆盖率。
  7、立体绿化不计入绿地率,计入绿化覆盖率。
  8、对于遥感影像中被遮挡的绿地,经现场核实补测后计入相应类型绿地的面积,并注明实际情况。

  四、联系方式: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园林绿化处
  010-58934023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信息处
  010-5893456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