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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0 生效日期: 2009-11-10
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井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打造“低碳吉安”,促进和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经济竞争力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为着力点,坚持政府推动、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公众参与,重点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努力建设低碳社会、全力打造低碳城市。
  二、发展原则
  1.创新引领。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文化创新为引领,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突破,探索建设吉安低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
  2.科学推进。立足吉安市情,确立低碳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稳步推进。
  3.广泛参与。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氛围,在政府、企事业、公众中普及低碳发展的理念,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发展目标
  1.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生产方式基本实现向低碳型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产业中所占比重显著提高。三次产业的比例更趋合理,现代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显著提高。
  2.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吉泰工业走廊、电子产业基地及各县(市、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战略目标全面实现。打造出一批支撑低碳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
  3.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汇能力明显提高。碳排放强度大幅度降低,年降低率达4%左右,单位GDP能耗等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同期标准;低碳型现代农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稳定在2007年水平。森林覆盖率达到67.55%,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
  4.低碳生产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低碳管理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低碳生活与消费理念、文化氛围基本形成。与低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碳排放监测、管理及交易体系基本建立。
  四、主要任务
  ㈠大力发展低碳农林产业
  1.推进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建设一批回报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环境质量好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化的设施农业和精确农业;发展多熟制,提高复种指数。
  2.实施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循环利用农、林、牧、副、渔业、和加工一体化的生态农业产业模式,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着力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同时要继续实施绿色品牌战略,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努力使每个主导产业都有名牌产品,提高农产品的档次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3.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林业碳汇。进一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政策措施,巩固“一大四小”工程的成果,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蓄积量和碳汇能力,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和保护。
  ㈡大力发展低碳工业产业
  1.培育高新产业,构建低碳产业支撑体系。一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设备制造产业,以年产2000兆瓦薄膜太阳能电池的江西杰彼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年产800台风力发电机的江西麦德风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骨干,进一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二是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友利电、华禹通讯、红板、博硕科技、联创、航盛等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低碳高产出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三是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等产业,以天人、普正、半边天等企业为支撑,以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和现代中药为重点,积极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形成一批拳头产品和骨干企业。
  2.大力推动传统产业向低碳型产业转变。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加大“绿色技改”的力度。一是加大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水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产业项目投资结构,提高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三是着力抓好十大节能工程。重点抓好有色、建材、化工、医药、轻纺等行业的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帮助十家列入全省百户重点用能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四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优化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培育一批二氧化碳零排放企业,并对超标排放和排放总量较大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按照‘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循环发展模式,通过‘生产装置互联、上下游产品互供、废弃物相互利用’,打造一批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布局优化、节能环保、功能配套、技术领先、效益突出的生态工业园。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生产领域中实施废弃物产业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强对电力、冶金、有色、煤炭、石化、轻工等行业的生产废弃物管理,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每年培育和储备一批标准高、示范性强的园区、企业编制的循环经济项目,争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
  4.提高采掘业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坚持优化设计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坚持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工艺相结合,坚持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加大矿井采掘新工艺、新装备的创新研究和应用,淘汰低效矿产开采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产开采中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对固、液、气体废弃物、共伴生资源和余热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系统优化改造、变频调速、智能控制、无功功率补偿、绿色照明、热电冷联供、炉窑改造等节能技术,切实降低采掘业能源消耗。
  ㈢大力发展低碳能源产业
  1.打造新兴能源产业。积极筹备、稳步推进核电站建设;以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为重点,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快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研究,积极推动太阳能热水器的广泛应用;加大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力度,加快绿色能源县建设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在发展上述新兴能源产业的同时,规范小水电发展。
  2.提高火电发电效率和煤清洁利用水平。加快火力发电的技术进步,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大力推行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等高效、洁净发电技术;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热电煤气多联供技术;加强电网建设,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煤清洁利用技术,扩大清洁煤发电装机容量。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重点耗能行业的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加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㈣大力发展低碳服务业
  1.打造现代服务业。服务业能源、资源占用少、消耗低,且大多数属于清洁产业,创造的是绿色GDP。以资源集聚和金融创新为抓手,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以加快商贸中心建设为核心,提升发展商贸业;依托吉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构建现代物流网络,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以软件产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为重点,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发挥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积极稳妥地发展房地产业;推动产业融合,积极发展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以满足居民消费、扩大社区服务为抓手,推动居民服务业发展;满足多层次人才需求,推进教育培训业发展;依托医疗水平优势,推进医疗保健服务业发展;满足人们体育健身需要,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
  2.推进低碳旅游业发展。一是合理规划生态承载量。根据旅游地生态环境和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旅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构筑旅游地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坚持尽量减少生态成本,避免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二是统筹选择低碳运营模式。依托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全面推进红色旅游、古色旅游、生态旅游,做好内合外联、产业共兴,积极发挥旅游产业带动作用,从单一经营向综合型、复合型经营转变,避免旅游业粗放式经营过程中环境的污染。
  ㈤大力建设低碳城市
  1.推行以低碳发展为理念的城市规划和交通模式。以低碳的理念进行城市的规划、改造和建筑设计,搞好中心城区的城市就业、居住、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的合理配置,减少不必要的交通需求。加快市区各组团之间快捷公共交通网络建设。到2011年,完成低碳理念指导下的现有城市交通体系评估,开展低碳化交通整合方案设计。到2015年,建立快速公交系统,建成吉泰工业走廊之间快捷的公共交通网络。
  2.大力实施“太阳能之城”建设工程。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基本实现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市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设施基本应用太阳能产品,市区既有公共及民用建筑基本实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改造,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太阳能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城市”。
  3.大力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深化“蓝天行动”。抓住国家西气东输的有利机遇,以“煤改气”为重点,全面取缔市区建成区内分散的燃煤锅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建设。所有县级城(区)镇及部分重点镇也要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实施“碧水计划”。到2009年底,所有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规范运营,到2010年底,所有县(市、区)垃圾处理厂建成并规范运营。深化“绿荫行动”。加快城市绿化步伐。到2010年,城市绿地率达到40.2%。
  4.积极推行建筑节能,加强节能管理,把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纳入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达不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强化节能设计。鼓励新建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快节能改造。研究政策措施,对非节能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进行节能改造。组织实施一批低能耗、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利用的示范工程。
  5.大力营造以低碳经济为主流的社会环境。率先掀起市民“低碳化”生活和消费的新时尚;率先推动“低碳化”公共管理与服务体系的建立;加快对政府办公大楼低碳化运行改造,更换节能灯、安装太阳能照明系统、推广电子政务、控制夜间照明、控制空调使用,建立办公大楼能源需求与使用管理系统率先推动“低碳化”生产的标准和制度完善。启动低碳化社区示范工程,积极推广面向低碳化社区的规划手段、建筑技术和社区管理方式。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发改、财政、国土、环保、规划、经贸、交通、公安、农业、林业、园林、科技、教育等部门为成员的低碳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委,统筹低碳城市建设与节能减排的实施。并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依据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
  2.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加快制定《吉安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建设低碳城市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分别制定低碳产业、低碳社会、低碳交通等相关专项发展规划。
  3.政策引导,加大扶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先保证低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低碳重点工程、低碳产品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和低碳城市研究相关工作。在政府采购、城市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本地化的低碳产品。
  4.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将节能减排和建设低碳城市宣传作为重大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产业发展、技术交流等途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树立“低碳吉安”形象。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低碳城市建设公益性广告,形成政府引导、重点工程示范、企业与居民广泛参与的“低碳吉安”建设格局。
  5.加强执法,确保成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高耗能、高污行业监督检查,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坚决采取关停措施,对国家限制类企业、执行差别电价、运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推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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