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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门文化旅游园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5 生效日期: 2010-01-25
发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布文号: 洛政文[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龙门文化旅游园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龙门文化旅游园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杨炳旭(副市长)
  副组长:
  王夕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体健(市法制局局长)
  王永兴(市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
  刘法学(市法制局副局长)
  王晓予(市纪委常委)
  潘守明(市建委副主任)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志新(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新德(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战京(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耀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艳辉(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王木林(市文物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刘法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起草、印发领导小组文件,制定工作方案,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搜集整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周例会研究解决,负责周例会的组织、召集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925329,65980011。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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