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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1 生效日期: 2011-03-11
发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鲁政办字[2011]3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

  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

  (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精神,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夯实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8号)精神,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等部分体育项目联赛。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迅速,学校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学校课余训练成绩显著,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体育人才。但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学校、家庭片面追求升学率和重智育、轻体育的现象仍然存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全面形成;二是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青少年学生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指标连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和肥胖青少年比例明显增加;三是部分运动项目特别是球类集体项目在学校普及程度、竞技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整体偏低。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和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举办好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

  

  (一)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组织管理工作。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由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联合主办,两部门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制定完善的联赛管理制度。省体育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联赛的组织和裁判员的培训、选调工作,省学校体育协会协助进行。

  

  (二)健全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系。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必须组队参加,其他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自愿报名参加。联赛列入全省体育竞赛计划,作为常规比赛长期开展。2011年先期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5个项目联赛,其他项目联赛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启动。

  

  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全部在节假日举行,不占用参赛运动员文化课学习时间。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区赛、通讯赛、升降级等制度。原则上,小学只开展乒乓球项目比赛,在各县(市、区)范围内举行;初中组比赛先在各市举行预赛,选拔出优胜队伍参加全省的调赛;高中组直接参加全省比赛。小学和初中组运动员凭学籍证明和二代身份证参赛,参赛资格由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把关。高中组比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及审查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山东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参赛学生在以上联赛中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的授予相应技术等级,取得名次在升学上享受同地区、同级别中小学生运动会同等名次待遇。已开展联赛的项目不再组织省级年度中学生单项比赛。我省参加全国中学生、青少年比赛的队伍以取得联赛冠军的队伍为基础组建。

  

  (三)保障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经费来源。从2011年开始,每年省财政从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补助开展全省中小学生部分体育项目联赛;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实际,从地方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补助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联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赛和运动队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联赛总冠名为“中国体育彩票杯”。联赛承办单位、参赛队伍可以通过单项赛事冠名、参赛队冠名、广告资源利用、特许称号等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


  (四)建立联赛奖励制度。对在各级联赛中取得团体前十名的学校颁发奖杯,个人项目奖励前八名并颁发成绩证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单项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参加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其他学校,省体育局每年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或体育器材方面的扶持。

  

  (五)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要与各运动项目普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以全省体育联赛为龙头,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本辖区体育联赛,提高广大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促进各运动项目在中小学校的普及。通过联赛的开展,带动全省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使各类学校各具特色的体育传统项目不断发展,进一步丰富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途径,扩大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模,为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公开、公平、公正、廉洁

  

  要严格赛风赛纪工作,把赛风赛纪作为生命线贯穿中小学生联赛始终。联赛组织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项赛事工作。要加强对裁判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违反竞赛公平现象的发生。各运动队、运动员要端正参赛态度,以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参加比赛,不允许无故弃权、罢赛、拒绝领奖、打架斗殴、故意伤人、不尊重对手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禁止不服从判罚、攻击裁判员、向裁判员或竞赛组织人员送钱物、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违反赛风赛纪的事件。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运动队和个人要取消参赛资格、参赛成绩、体育道德风尚奖参评资格。加强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杜绝冒名顶替。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按照“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从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一经发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重视赛事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体育联赛顺利、安全举行。

  

  四、加强对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组织领导

  

  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及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赛,积极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开展对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宣传报道,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注学生体质健康、大力支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课余训练的良好风气,切实发挥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在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和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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