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2003〕90号
京价(收)字〔2003〕90号
市审计局:
你局《北京市审计局关于申请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继续执行原标准的函》(京审函发[2003]3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94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在举办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时仍按原规定收取报名考务费。具体为:
一、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编码:131001001)标准为每人50元,考务费(编码:131001002)标准每人每科150元。
对就读审计、会计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减半收取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对从事审计、会计专业教学的教育工作者免收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
二、你局需持本函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三、本函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