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劳办[2004]37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政策透明度,改进政策发布方式,确保政策法规发布渠道的顺畅,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和工作动态,充分享有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中美劳动法律合作项目的实施,现就开展劳动保障政策进社区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在显著位置公开设立“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公告栏”,便于社区居民阅读了解。
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公告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安装,公告栏刊登的政策法规宣传材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刷,并组织张贴。具体工作由《天津劳动保障》编辑部负责。
三、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指定专门劳动保障协管员,具体负责政策法规文告的张贴和公告栏的管理、保养工作。
四、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协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公告栏的安装工作。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