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辽宁
吉林
福建
安徽
江西
甘肃
云南
广西
陕西
山西
海南
贵州
西藏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黑龙江
内蒙古
海外
热门城市:
广州
深圳
南京
济南
武汉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发布咨询
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
法律人才
法律咨询
律师合作
案件委托
律师合作
求职信息
招聘信息
搜索标题
搜索全文
搜 索
您的位置
:
首页
>>
法律法规
>> 开支
开支 相关的法律法规
·
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单位专职武装干部着规定工作服所需经费开支的通知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国营企业合建宿舍有关费用开支管理的通知
·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开支标准的报告
·
昆明市关于国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接待费”开支的暂行规定
·
劳动部、内务部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因工负伤未愈返家或伤口复发的医疗费如何开支问题的批复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服装经费开支的补充规定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用餐办法和会议开支标准的规定(试行)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方外事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修订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
·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作餐等有关开支标准的通知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
·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外交部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
关于甘肃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公安业务费、公安特费节级科目及开支范围的通知
·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区各单位参加引滦输水明渠土方工程施工义务劳动中有关财务开支问题的意见》
·
关于国营企业客饭招待费用开支的财务处理暂行规定
·
关于将劳改企业若干社会性、政策性开支改为预算拨款管理的实施细则
·
关于几项开支标准调整后报表处理和所列科目的通知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用房的供暖费用和高层住宅设备管理费用开支办法的通知
·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国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接待费”开支的暂行规定
·
关于修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治丧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
关于因刑事犯罪致他人重伤进行医疗抢救开支的医疗费处理问题的通知
·
关于坚决贯彻国务院紧急通知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意见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按地域找律师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天津律师
重庆律师
河北律师
山西律师
内蒙律师
辽宁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浙江律师
安徽律师
福建律师
江西律师
山东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海南律师
四川律师
贵州律师
云南律师
西藏律师
陕西律师
甘肃律师
宁夏律师
青海律师
新疆律师
香港律师
澳门律师
台湾律师
黑龙江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05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