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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生产造成反应釜爆炸事故
www.110.com 2010-07-19 14:16

1994年3月27日,绍兴市某助剂总厂抗静电剂车间发生反应釜爆炸,造成约250m2的厂房倒坍,4人死亡,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的重大事故。
  
  事故经过:
  
  3月27日15时左右,该车间当班作业班对反应釜(体积为1m3)完成了硝酸滴加,发现氮气用完,班长立即派人去仓库领取,因库内无氮气,便去其他车间借了2瓶,当时氮气瓶压力为1,5MPa。经置换后,加入环氧乙烷,约7—8分钟后,釜内压力增至o.2MPa,班长立即关闭了环氧乙烷通向反应釜的阀门,但压力继续上升,又去打开了冷水阀门降温,并打开放空阀,虽然压力稍有下降,但马上又回升。化验员见此情景去叫机修工。约15时55分从反应釜泄漏出一股气体,15时58分发生了爆炸,厂房塌下,形成一股10m多高的宝塔状火焰,在现场的12人都被压在里面,3人当即死亡,1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8人被压和烧灼成重伤。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经察看事故现场,查问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人员,认为反应釜内的空气没有完全被氮气所置换是事故直接原因。环氧乙烷的爆炸极限为3%~100%,是很容易发生爆炸的物质,由于反应釜内存在易燃易爆物(环氧乙烷气体),空气与环氧乙烷形成混合气体,达到了爆炸极限范围,加上热源(硝化反应产生热量)就具备了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该厂是一家新成立不久的乡镇企业,压力容器从未经过检验,操作工文化技术素质低,又未经专门培训,缺乏安全知识,根本不了解生产过程的危险程度及处置故障的方法。该项目投产前未经“三同时”审查,没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反应釜中的空气是否被完全置换没有仪表显示,也没有化验测定的程序,完全凭经验、感觉进行判断,是造成这次重大伤亡事故的根本原因。当发生爆炸的瞬间,车间屋顶不能有效泄压,倒塌的钢筋水泥把12名在场职工压在下面,造成悲剧。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通过这起事故,说明企业领导要重视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达到工艺设备的本质安全化,尤其是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危险性高,不重视安全,不加强安全管理,事故,早晚会发生。同时,要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操作工安全素质。这次事故暴露了该厂职工安全素质低的现况,更值得注意的是从厂领导到技术管理等部门,安全意识淡薄,工人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作业,他们熟视无睹,甚至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无动于衷。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化工企业、民营化工企业以及合资合作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凸现出来。乡镇等化工企业其工艺、设备都较落后,在安全管理上一般都按行政关系由当地政府管辖。当地政府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又很难实施管理,安全生产处于无人负责状况。因此,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察,提高其整体素质,为安全生产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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