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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考试指导:出口收汇核销单
www.110.com 2010-07-22 16:18

  存根 出口退税专用

  编号: 编号: 编号:

  出口单位: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收帐情况:

  我行已凭此办理结汇/收帐

  年 月 日

  (盖 章)出口单位:

  出口总价: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出口总价

  收汇方式:

  预计收款日期:

  报关日期:海关核放情况:

  年 月 日海

  关

  签

  章报关单编号:

  备注:

  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

  年 月 日 (盖章)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

  年 月 日 (盖章)

  ( 未 经 核 销 此 联 不 准 撕 开 )

  核销单具体内容及填制方法:

  1、存根联内容及填制:

  (1)出口单位:填写出口公司或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出口总价:填写合同或信用证的成交总价。

  (3)收汇方式:L/C、D/P、D/A和T/T等等。

  (4)预计收款日期:根据不同的收汇方式,计算一下可能收汇的大概日期。

  (5)报关日期:与报关单上填报日期相同。

  (6)备注:填写收汇方面需要说明的事项。

  2、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内容及填制:

  (1)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收帐情况:表明在我国出口地出口商委托结汇银

  行收帐的情况,即银行已于何年、月、日办理结汇或收帐,并由银行盖章。

  (2)海关核放情况:即在报关时,经审核放行后,海关在此栏加盖海关验讫章。

  (3)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即在货物已出口、出口单位收到货款后,向外管局办理核销时,由外汇管理局核销盖章。

  1、出口退税专用联内容及填制:

  (1) 出口单位:同上。

  (2) 货物名称、数量、总价:按合同或信用证及商业发票填写。

  (3) 报关单编号:填写报关单后,海关在报关单上批注的编号。

  (4) 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即出口结汇后,由外汇管理局核销盖章注明

  以后,才能办理申请退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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