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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可由企业出资
www.110.com 2010-07-14 17:49

  企业年金,即补充,也称职工的“第二养老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金可由企业出资,也可以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费用可按月归集,也可半年或一年归集一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在企业年金的费用上,企业缴纳的费用不得超过上年员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个人两者的总和不得超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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