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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男女价格有别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新产品比老产品贵,男客户花的钱也要比女客户多。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催生数百款新型寿险产品,也带来保险产品价格新变化———

  从10月1日起,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各家保险公司数百种保险产品“寿终正寝”。记者昨日采访发现,从10月中旬开始,济南各家保险公司适应新《保险法》的升级换代新品也陆续上市。其中,寿险产品更是迎来了新品上市的小高潮,与老产品相比,新产品在保障范围方面大多有所增加,但部分产品价格也有所上调。另一个新变化是,多数险种并不实行“男女平等”,男性买保险掏的钱普遍要比女性多。

  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中国人寿完成更新升级的186款产品最近集中上市,成为寿险新品扎堆上市的一个缩影。其中,以拳头产品“康宁终身保险”和“康宁定期保险”为基础重新设计开发的“新两康”产品颇受市场关注。

  “与老版产品相比,‘新两康’在保障范围和责任方面有很大变化。”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个险销售部一位负责人介绍,“新两康”加强了重大疾病保障额度,重疾保额由原来的2倍基本保额提高为3倍;承保的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10种扩充为20种,尤其增加了近年来发病率较高的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综合征等疾病;另外,“新两康”产品明确并细化了高残保障责任,去除了部分发生率较低的高残保障,但仍保留了多肢体缺失、双目失明等高风险的高残保障。

  记者注意到,与“新两康”类似,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换代产品,都在加大保障范围方面做足了文章。如太平洋寿险新推出的“金泰人生”产品,保障的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24种增加到35种,原发性心肌病、全身性重症肌无力等10种重大疾病均为监管部门要求之外的增设病种;新华人寿“福家安康”保障的重大疾病也增加为35种。

  除了增加保障病种和提高保障额度,各家保险公司在新产品的正式合同文本中,都根据新《保险法》的要求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等内容,在告知义务方面也增加了不少笔墨,更加符合新《保险法》注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权益保护的要求。

  在增加保障范围的同时,10月上市的多数寿险新品在价格方面则有所上调,涨价幅度在10%-20%之间,其中男性客户保费上涨幅度明显超过女性客户。这意味着男性客户买保险要比女性客户多花不少钱。记者看到,某保险公司的一款重疾险明确,30岁男性购买20万元保额,分30年缴费,以前的年缴费额不到6100元,新推出产品则超过6300元,按照这个价格核算,30年中投保人要增加8000多元的负担。

  新产品比老产品贵,男性客户花的钱也要比女性客户多。为什么会这样?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新产品在保障责任范围、免责范围、保险事故定义严格程度、附加等方面有所变化,价格的上调是伴随着保障范围扩大等因素同步进行的,因此,新老产品之间的可比性不是很强,单纯比较价格并不客观。买保险男女保费不同,主要是考虑男女生理特征差异,这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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