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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掏钱买保险 银行受益不吱声
www.110.com 2010-07-14 17:51

5008元房贷险几成“睡眠保单” 

本报讯 记者李青报道:“原来自己当年竟花过5008元为银行购买房贷险!”陈女士提前还清房贷后发现。陈女士说,要不是整理资料,恐怕这5000多元房贷险会“昏睡百年”。让陈女士感到气愤的是,还清房贷后,才发现这张自己埋单的保险单不仅没有自己的签名,而且一直是

替银行承担风险。

业主买险受益人是银行

陈女士说,自己是在还清房贷后领回的一堆资料里发现这张保险单的。乍见这张“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通常称房屋按揭保险或房贷险)保险单,陈女士很惊奇。“保单没有我的签名”!陈女士说,自己花了几天才终于想起当年似乎是在银行要求下花过这么一笔钱。不过,“为什么当年投保时,银行毫无商量余地,还清房贷后却不提醒业主可以退保?!”

仔细查看条款,陈女士更加迷惑———“保险约定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可为什么5008元保费是我缴而不是银行缴?”“为什么承保保险公司是这家不是别家?”“为什么是保险公司的这家网点而不是其它网点?” 

无独有偶,李小姐也有类似遭遇。李小姐说,自己2004年向银行申请11万元房贷时,也被迫花990元购买了房贷险。当时,房贷险也没有自己签名,也约定第一受益人是银行。“一旦房子出现保险条款注明的财产损失或者借款人断供时,保险公司要对银行进行补偿。按说,银行才是房贷险的真正受益人,应该由银行自己花钱埋单。可是不买房贷险,银行就不放贷款”,李小姐说,当年还清房贷后,银行也是不言不语,不告诉你房贷险可以退保,好在自己“醒目”,仔细清点了整套资料。不过,退保却给李小姐留下深刻印象。自己明明住在天河,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却远在芳村。“退保时,为了拿回600多元,整整花了一个下午,又坐地铁,又打的,游遍大半个广州!”

银行强势成就“霸王保险”

李小姐称,自己2003年首次置业时,不得不按照银行要求购买了房贷险。2006年,小房换大房时,发现仍然必须自己埋单为银行减轻风险。提出异议后,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要贷款就得接受这些条件,否则免谈。为什么这么多年,房贷险备受指责,却依然故我?“银行太强势!”李小姐总结认为。 

香港市民黄先生告诉记者,在香港,房贷险如此“霸气十足”是不可想象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香港银行也曾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房贷险;但现在,随着竞争激烈,房贷险不再是贷款的必要条件,不是每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房贷险。” 

“住房按揭贷款必须买保险缺乏法律依据!”广州卓信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指出,《》第10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银行要求购房者必须投保房贷险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但“《办法》是部门规章,必须服从《保险法》”。此外,该人士分析认为:“银行指定保险公司的做法也违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购房者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有权选择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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