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值保险
www.110.com 2010-07-15 10:50
“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也称“约定价值保险”。指保险财产的价值事先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并载明于,作为保险金额进行的保险。这种保险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再另行估价。保险人只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一般货物运输保险均采用定值保险,因为运输的货物流动性大,起运、中转和目的地的价格可能不一样,货物发生损失时价值很难确定,故采用定值保险。
相关文章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保险中介
- ·民建中央关于发展科技保险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
- ·首个著作权保险品种成为版权交易减震器
- ·未“开胸剖腹”被拒绝理赔 投保人6年保险费获退
- ·保监会公布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
- ·醉酒驾车 保险公司免赔交强险
- ·购买保险还要注意关键时间点
- ·郑州第8家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开业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 ·交通事故之后 中立机构定损比保险公司多一倍
- ·货车滑行撞残主人保险应否赔偿引争议
- ·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交通事故两车并未直接碰撞 保险公司责任险照赔
- ·从蒙城车祸看交通事故保险如何理赔及赔偿范围
- ·雪后交通事故出险扎堆 保险业紧急做好理赔服务
- ·太平洋保险及时理赔沈海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
- ·安邦保险公司为何拒赔11.12交通事故旅游强制责任
- ·审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
- ·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担责
- ·单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为何理赔难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