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权益-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6)
www.110.com 2010-07-30 13:14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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