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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
www.110.com 2010-07-30 13:14

  18、复议前提条件变化

  第88条规定,复议申请人按税务机关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放宽复议申请的条件,保障纳税人的复议权。

  原文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原文 第八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相应的,对违反或损害上述权利的行为,法律责任中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进行国家赔偿的规定。同时,规范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许多规定也都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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