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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3)
www.110.com 2010-07-30 16:44

  中国工商银行教育储蓄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方式,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促进国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开办教育储蓄。

  第二条 教育储蓄具有储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定向使用的特点。

  第三条 教育储蓄的对象为在校中小学生。

  第四条 中国工商银行为开办教育储蓄的指定银行。

  第五条 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办理开户时,须持储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帐户。银行根据储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六条 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每月固定存额,每月存入一次,存期分为三年、六年。开户后每次存入金额及存期内存款次数由储户与银行约定,每一帐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

  第七条 教育储蓄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三年期按开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享受教育储蓄利率优惠的条件是:储户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原件(以下简称“证明”)。

  第八条 教育储蓄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折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第九条 教育储蓄到期支取:

  (一)储户凭存折及“证明”一次支取本息。

  (二)若储户不能提供“证明”,其存款不享受利率优惠,按一般储蓄业务办理,即:三年期的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三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六年期的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三)银行办理教育储蓄支付时,须在“证明”上加盖“已享受教育储蓄利率优惠”的印章,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

  (四)银行可根据储户的要求,将其款项划转到其指定帐户。

  第十条 教育储蓄逾期支取:

  逾期支取的教育储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

  (一)储户因提前接受非义务教育或其他原因急需用款时,可凭存折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开户储蓄所办理全额提前支取(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存款的,除储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外,还必须提供代支取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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