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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震重灾区个人所得税减征三年
www.110.com 2010-07-30 17:01

  本网讯 记者7月14日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上了解到,因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在3年内减征五至九成个人所得税。

  四川省人民政府是在日前下发《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做出以上表态的。《意见》提出了47条省级支持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国土资源、产业扶持、工商管理、就业、社保、粮食和其他10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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