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纳税申报 > 纳税申报流程 >
纳税申报流程
www.110.com 2010-07-30 15:05

  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到10日内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2、营业税申报

  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 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 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

  A、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B、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

  4、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

  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专用纳税申请表》;

  (2)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出口销货合同或提供劳务的合同协议;

  (4)购货单位出口的货物资格证明;

  (5)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购销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提供的产品名称目录表。

  5、逾期申报应纳税款的处罚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表的,国税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