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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3)
www.110.com 2010-07-30 14:47

  0

  50

  应税所得(万元)

  100

  50

  所得税30%(万元)

  30

  15

  净利润(万元)

  70

  35

  预提税10%(万元)

  0

  5

  外国投资者收益(万元)

  70

  85(50+35)

  实际税率

  30%

  15%

  四、国际税收筹划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跨国纳税人来自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潜在收益也随之增加,因而国际税收领域内的税收筹划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所谓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规的漏洞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缺陷,通过变更其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跨越税境的流动、非流动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跨国应纳税人国际税收筹划的产生有其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内在原因是指每一个跨国经营者都希望通过减轻或免除纳税义务来尽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外在条件主要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税负轻重。而所谓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运用欺诈伪造、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等种种手段,蓄意瞒税,以期减少或不纳有关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国际税收筹划与国际逃税的不同之处在于,国际税收筹划所采用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手段,不具有欺诈的性质,是在遵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所不及的缺陷进行的活动;而国际逃税所采用的手段具有欺诈性,是非法的,是对税法的公然对抗和践踏。在结果上,国际逃税直接表现为世界范围内税基总量的减少,而国际税收筹划却并不改变世界范围内的税基总量,仅仅造成税基总量中适用高税率的那部分向低税率和免税的那部分的转移。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法对逃税行为都规定了惩罚措施,对逃税行为的制裁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逃税被认为是从法律观点上说已经圆满解决的一个概念。反国际逃税的打击目标应该是从事逃税行为、劣迹斑斑的跨国经营者,对此有关国家税务当局可根据逃税情节的轻重,勒令逃税者补税,并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民事及刑事等不同性质的处罚。但是,针对国际税收筹划,各国应尽量完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堵塞漏洞,并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使其后的同类减轻或解除税负的办法由合法变为不合法,保护并增加国家应得的财政收入。

  五、我国跨国公司采用资本弱化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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