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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程序
www.110.com 2010-07-30 16:23

  1、免抵退税预申报

  时间:本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之前

  资料:本月免抵退税明细申报电子数据。

  后续处理: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读入 出口退税 申报系统,并根据反馈疑点调整申报数据。

  2、增值税纳税申报

  时间:法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资料:

  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⑵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经退税部门签字盖章)

  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后续处理:

  将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数据录入到 出口退税 申报系统中,然后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

  (免)税申报汇总表》。

  3、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时间:次月1日至15日,逢节假日顺延。

  资料:

  ⑴免抵退税申报电子数据

  ⑵外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单

  ⑶出口 报关单 (退税专用联)

  ⑷代理出口证明

  ⑸出口发票

  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

  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

  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经征税部门签字盖章)

  有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业务的,还须报送以下资料:

  ⑼新办的来料加工 海关 登记手册原件

  ⑽新办的或要核销的进料加工 海关 登记手册原件

  ⑾《生产企业进料加工 海关 登记手册申报明细表》

  ⑿《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

  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⒂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须按照退税部门的规定要求装订成册。

  后续处理: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生成正式反馈信息。企业将正式反馈信息读入至 出口退税 申报系统中,并更新原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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