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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城中村改造“卖地筹钱”隐忧(2)
www.110.com 2010-07-05 09:31

  李国强认为,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宅基地,是政府另一种形式的征地。他说这些地本是村集体所有,政府在获得土地出让金后,应返还一部分给村集体。而不是通过改造城中村,政府拿走出让金。

  深圳市雷鸣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森晓认为,从实际情况看,城中村土地和宅基地经改造后的增值部分,农民个体已无权享受,增值部分被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共享了。

  很多村民提出疑问,改造后原地复建的1∶1住房,他们获得国有土地证后,是否可以自由买卖?截至目前,如何转卖由宅基地直接改造的房屋,广州市政府尚未出台政策。

  有专家指出,村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据李国强讲,目前城中村改造中,复建的村民住宅,暂时都还没缴土地出让金。

  去年1月15日,猎德村改制公司董事长李方荣曾表示,猎德将给每户村民发放“集体土地房产证”,这种证与国有土地房产证的区别是无使用年限。

  不过,这些还未被冼村多数人注意。

  11月16日晚上6时许,村民卢国明与三名老人一起蹲在冼村两米宽的街道旁,面前摆着一个纸片,上面写着“租房”。

  “十年前都说要拆,也没拆成啊。”卢国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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