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杨世基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冲击碾压增补路基强度与稳定”发明专利申请,后杨世基与北京欣路特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将该技术转让给北京欣路特公司。专利申请人变更为北京欣路特公司。2004年3月10日,上述申请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人是北京欣路特公司。1997年2月24日,蓝派公司与杨世基签订《备忘录协议》,约定杨世基协助蓝派公司开发冲击压实技术和设备的应用;蓝派公司提供技术和设备给双方同意的项目做试验;试验费用由蓝派公司提供,试验成果属于蓝派公司和其指定的代理人。
1999年第1期《公路交通科技》刊登了杨世基与吴立坚撰写的《冲击压实粗粒土路基》,该文论述冲击压实高速公路路基技术,其中提及在八达岭高速公路采用蓝派公司的冲击压实机对部分路基进行碾压及进行冲击补压。交通部公路科研所对冲击压实效果进行测试。该文根据测试结果,论述冲击压实的技术特性、碾压工艺与检测方法。该文收稿日期为1998年7月7日。杨世基撰写的《冲击压实技术在路基工程中的应用》提及蓝派公司冲击压实机,还提及了八达岭高速公路、福建泉州工地、京秦高速公路、宣化大同高速公路、湖南工地等测试情况。1999年2月8日,蓝派公司向杨世基支付技术顾问费2万元。
1999年3月5日,蓝派公司投资成立的蓝派冲击压实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蓝派(北京)公司]与杨世基签订《关于促进使用高能量冲击压实技术合作协议》,约定杨世基向蓝派(北京)公司通过技术服务、技术秘密以协助蓝派(北京)公司在中国应用冲击压实技术和设备所需的试验、应用技术开发等工作。协议签订后至2000年9月,杨世基与蓝派(北京)公司按约履行了义务。
2001年7月12日,杨世基致函蓝派(北京)公司总经理丁健,称:关于合作在北京八达岭高速应用冲击压实技术事宜,蓝派(北京)公司所付之检测和试验费十万元人民币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已收到。冲击碾压技术应用成功对解决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问题起了重要作用。因此,我已于1998年11月30日对该技术申请了发明专利。由于该专利是合作进行,蓝派公司可以使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20日受理的(2002)一中民初字第1138号蓝派公司诉杨世基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一案中,杨世基明确承认第98125050.5号专利是其与蓝派公司合作的。北京欣路特公司于2000年1月21日依法成立,杨世基系北京欣路特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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