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人血白蛋白本是救命良药,可是昧良心的药贩为了高额利润,竟铤而走险贩卖不含白蛋白的假人血白蛋白。12月18日,由湖南省株洲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维、张玉娟非法经营一案被该县法院判处梁维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张玉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05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玉娟先后多次从广东普宁庄浩亿(在逃)手中以18元/瓶的价格购得假冒上海莱士血制品公司生产的“安普莱士”人血白蛋白(10g×50ml,批号 20050702AO)1300瓶。被告人梁维明知该药品系假药,仍以30-68元不等的价格予以购买,然后分别以180元/瓶左右的价格销给广西人韦剑(已判刑),从中牟利。韦剑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发布人血白蛋白的供求信息。
长沙市人王征(已判刑)获悉后,即与韦剑电话联系。2005年10月份至12月份期间,韦剑先后5次以价格为10g的215元/瓶从梁维处购得假冒上海莱士血制品公司生产的“安普莱士”人血白蛋白(10g×50ml,批号20050702AO)1300瓶,采取直接送货或托运的方式,销售给王征。
王征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方便销售所购的人血白蛋白,伪造了湖南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单和公章,以湖南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按 235元/瓶的价格分别销售给衡阳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药分公司350瓶;销售给浏阳人赖海红(已判刑)308瓶;株洲某药业公司80瓶;株洲某医院 20瓶,株洲某医院院长文某私人40瓶,长沙市某药业公司开票员陈某150瓶。赖海红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从王征手上购得的308瓶人血白蛋白以265元/瓶的价格销售给浏阳市某医院250瓶,从中获取暴利。
以上“安普莱士”人血白蛋白(10g×50ml,批号 20050702A0)经上海莱士血制品公司质保部检测,该批药品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从中未检测出蛋白成份。2006年3月2日,上海药品检验所对该批次药品作出检验报告为:各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人血白蛋白的规定,系假冒药品。
2005年12月,株洲县药检局在株洲某药业公司检查时发现并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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