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选定与题目设计 ――学位论文写作方法(11)
www.110.com 2010-07-26 12:33
编章结构
章节结构
总分结构,实际是分为两个部分,称为总论与分论。实际上,是哲学上的“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有关本课题的一般理论、共同理论,在总论部分;然后分别研究本课题内部各特殊部分或特殊问题,叫做分论。实际是“二分结构”:总论、分论。然后总论再分为若干部分(章),分论再分若干部分(章)。如果将总论、分论作为两编,每编下分若干章,这就是“二分结构”加“编章结构”。有的博士论文,在总论、分论之前再设绪论,研究本课题的前提性的问题,作为另一个部分,称为绪论编,包括若干章。这样就变成“三分结构”加“编章结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选题,都有总论与分论的划分,都可采用“二分结构”加“编章结构”。但是,如果属于一般理论、共同理论的内容太少,不足以再分为若干章,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总论编只有一章,分论编包括若干章,显得不协调、不成比例。因此可不设编,直接采用“章节结构”,第一章实际是总论,从第二章起实际是分论。下面举一些实例。
采“四分结构”的实例:
蒋新苗的博士论文: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编 导论,包括第一、二章;
第二编 国际收养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包括第三、四章;
第三编 国际收养法的统一化进程,包括第五、六章;
第四编 中国与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进程,包括第七、八、九章。
须说明的是,第一编导论,内容实际是绪论。绪论是本论的一部,导论不是本论的一部。本文省略了结论。
采“三分结构”的实例1:
傅静坤的博士后论文:契约冲突法论
第一部分 契约冲突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包括第一、二章;
第二部分 统一国际契约实体法与统一国际契约冲突法,包括第三、四章;
第三部分 区际契约冲突法,包括第五章。
(本文省略了结论)
采“三分结构”的实例2:
沈涓的博士论文: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
第一编 中国区际冲突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第一至三章;
第二编 中国区际冲突法的方法与规则,包括第四至五章;
第三编 中国区际法律关系冲突的调整,包括第六至十一章。
(本文省略结论)
2、总分结构
这种结构最为常见,通常先划分为总论与分论两大部分,然后各部分再分若干章;或设总论编、分论编,然后各编再分若干章;或不设编,总论作为第一章,分论分为若干章。实际是总分结构加编章结构。多数博士论文、硕士论文采用这样的结构。
实例:
肖厚国的博士论文:物权变动研究
(导论)
第一章 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 物权变动的立法主义(一)
第三章 物权变动的立法主义(二)
第四章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一)
第五章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二)
第六章 动产物权变动
第七章 善意取得
第八章 取得时效
(结束语)
本论实际上分为“总论”与“分论”两大部分,“总论”再分为“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第一章)与“物权变动的立法主义”(第二、三章)两部分;“分论”分为“积极的物权变动”与“消极的物权变动”两部分,其中“积极的物权变动”,再分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第四、五章)与“动产物权变动”(第六章)两部分;“消极的物权变动”,再分为“善意取得”(第七章)与“取得时效”(第八章)两部分。属于典型的“总分结构+章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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