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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租车客运合同的有关法律问题(5)
www.110.com 2010-07-26 10:36



  3、不干涉驾驶义务:乘客不得要求取代司机自己驾驶车辆 ,不得要求司机超速、越道、逆向行使,不得要求司机闯红灯,不得无端和恶意指责司机驾驶技术,不得干扰司机驾驶。如果因此给承运人造成损害,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给自己造成损害的,承运人不需承担责任。

  四、出租车客运合同的违约及争议解决

  通过上文对出租车客运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分析,可以发现承运人的违约形式主要包括:中途拒绝承运、不合理地弯道绕路、不合理驾驶、车辆不适载。而乘客的违约形式则有:携带危险品未声明、拒绝支付车费、少付车费、不合理地干涉司机驾驶。对于承运人的违约行为,乘客可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司机中途拒载,乘客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将其送达约定地点;司机不合理扰路时可以拒付,少付计价器所显示的车费;  司机驾车随意不够谨慎时,可以要求其谨慎驾驶车辆;车辆不适载时,可以要求其更换适载的车辆或拒绝继续乘坐。乘客的携带危险品未声明时,司机可以拒载;如果危险品给司机车辆造成损害,承运人可以向其求偿。若乘客拒付少付车费时,承运人可以采取自助行为 ,包括暂时禁止乘客离开,留置乘客行李等。如果乘客不合理干扰驾驶,承运人可以对其要求作出相应的解释或加以拒绝甚至终止运输,并要求乘客支付相应的运费。

  在客乘双方就合同的履行的内容如价款、方式、期限、地点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如果在协商的基础上仍然不能解决时,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一致同意的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对调解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从而解决双方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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