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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宪法学的发展趋势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我今天想要和大家讨论的是当代宪法学的发展趋势问题。这里指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在世界范围内,宪法学作为人类的一种经验之学、智慧之学所呈现出来的发展趋势。我们研究当代宪法学的发展趋势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为了客观地、理性地分析宪法学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从世界的眼光审视中国宪法学的发展,把中国宪法学放在整个世界宪法学知识体系的范围内思考。这样,研究中国宪法与宪法学就有了一种客观的背景与价值指引,有利于推动中国宪法学的发展。

  我们知道,宪法与宪法学是不同的概念,两者遵循不同的理念与发展规则。因此,宪法学的发展趋势并不一定代表宪法的发展趋势。虽然两者存在联系,但是两者有不同的发展逻辑和内在动力。有的时候宪法学发展的社会价值高于宪法制度的发展水平。当一个国家宪法不完善或者缺乏一种理性精神的时候,学者们就会用宪法学的理性来推动宪法的发展。宪法学所代表的人类智慧与经验可以超越一个国家现实宪法制度的某些非理性与历史局限性。

  在具体谈当代宪法学发展趋势以前,我想首先谈一下在智利召开的第六届世界宪法大会。大会主要讨论的问题有:“现代社会发展与制宪权的问题”,“公民权利的跨国保护问题”,“民族自决权的宪法保护问题”,“不成文宪法向成文宪法的发展趋势问题”,“宪政和民主的关系问题”。世界宪法学大会作为国际性的宪法学研究团体,它所关注的问题也许是全球范围内最专业化的、国际社会关注的宪法学理论命题。我先提出这些问题的目的在于表明一个基本的事实,即现代宪法学在世界范围内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表现出什么样的发展趋势呢?

  第一个发展趋势:多元的宪法理念的形成。

  多元宪法理念的形成是指政治宪法,经济宪法和文化宪法价值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宪法开始成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共同理念的统一体或者是人类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中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共同体基本规则。那么这种理念的转变,一方面保留传统的宪法理念中限制公权力的价值的同时,进一步把它发展为人类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高度关注与价值的追求。也就是,宪法学世界所面临的价值与事实关系更复杂,所承载的历史使命更为繁重。为什么呢?理由之一就是:我们人类所享有的人权已经发展到自由权和社会权相统一的新的阶段,宪法已经从自由权保护的世界发展到共同对自由权与社会权保护的发展阶段。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多元化,人与国家、人与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宪法的政治性特征逐步向文化特征方向发展。在人权世界中,社会权主要是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发生的,因此怎样通过宪法来保护公民享有的一种社会权或者说生存权,这是我们现在宪法学所关注的一个新的焦点。我们既要保留公权力限制的传统,同时也要强化对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进行调整的一种新的理念。另外,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们人类更多地关注文化的发展,因为宪法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产物。人类为什么选择宪法、发展宪法?动力是来自于对文化的追求,因此宪法越来越强调文化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宪法理念正处于从政治宪法向政治、经济和文化宪法转变的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第二个发展趋势:宪法学在经验性和规范性之间寻求平衡。

  宪法学所提供的知识是每个法律专业人士都需要掌握的。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中心,是高度实用的法律规则。我们每一位从事法律研究的人,不管他的专业是什么,必须牢牢记住宪法,不能离开宪法而谈论其他法律问题。经验性和规范性是宪法学中的两种基本价值。宪法学的规范性是一种价值的表述,它表达的是“宪法应当是什么”,主要是对宪法学本体价值体系的探讨。而宪法学的经验性,主要是对宪法存在的客观事实的一种描述和评价,它的功能在于描述实际生活中宪法学充当的角色和起到的作用。我们学法律的同学都知道“应然的状态”和“实然的状态”的概念,那么按这个概念划分的话,可以将“规范性的价值”归结到“应然性”,“经验性的价值”归结于“实然性”,但是我们所面对的宪法世界是充满冲突的,宪法学的认识与判断始终是在矛盾中进行的。我们始终是在价值和事实之间,在两者的冲突之中接近宪法、了解宪法的。理性的宪法是美丽的,但要感受其美丽研究者必须承担风险,做好比研究别的学科更多的学术痛苦与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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