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与限制原则(8)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结 语:权利限制与权利保障的殊途同归
自从有了人类,便有了人类的制度建构;而人类的制度建构史实为一部由野蛮而文明、由专制而民主、由践踏人而尊重人的人权发展史。社会之法治化以人权精神的育成为前提,在一个人权精神匮乏的国家中,不可能有民主与法治的滥觞。现代法治社会,无不强调权利与权力间的良性互动。在权利与权力之间,权利是目的和灵魂,权力是手段和工具。不论是权力对权利的积极保护,还是权力对权利的消极限制,皆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取向;如果说权力对权利的保障是权力对权利“无处不在”的眷爱,那么权力对权利的限制则是权力对权利“于无声处”的关怀;权利限制与权利保障也正是在人权光辉的普遍照耀下实现了二者的趋同归一。立法,作为国家权力行使之重要领域,在法治、宪政已成历史主旋律的当代,其势必得以人权保障为权力运行之基线,以权利实现为权力前行之航标;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立法也只有在人权明灯的指引下,才能始终沿着宪政轨道有序行驶,并不断促进人类福址增长。
胡肖华 徐靖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