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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售房、集资建房评估确权问题刍议(3)
www.110.com 2010-07-06 23:21

    (七)房改房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上引发的问题

    如果“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这就是说,各住户若能形成一致的共有面积分割协议,一幢楼是可以有两个共用面积分摊系数的。文件依据有了,但关键是能否形成“一致”的意见,否则房管部门不予认可,而这“一致”往往很难做到。笔者认为,房改房与纯粹的商品住房是有区别的,房改房在计价原则、优惠折扣上多少反映出福利分房的成份;而商品房却不同,是纯粹的市场行为。因此,在共用分摊上难于取得“一致”时,可以通过职代会或单位出面,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分割文件实施操作。经过协调,房改房管部门统一了意见,平息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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