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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省心的家装合同(2)
www.110.com 2010-07-07 00:23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要验明合同当事人身份,要写清居室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不可含糊;关于定金及违约责任问题,在此须说明,按照《经济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回定金。”
  关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合同要注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施工中可凭合同及工程款收据向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投诉,若当事人不通过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等。
  不经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
  根据北京市建委于1999年9月颁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自2000年2月1日后,凡与消费者签订的 “家装合同”,必须要有第三方认证,无第三方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一经查出要给予高额经济处罚。
  但由于装修公司的地点分散,单独开业的装饰公司一直没有做到“合同认证”。由于消费者缺乏家庭装修的知识,又对合同认识不深,少数装饰公司就利用合同来欺骗消费者。例如有些合同中对于装饰材料的具体型号、数量和价格等内容不做详细约定,或者对具体工艺工序不做说明,给装饰公司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开了 “方便之门”。有的装饰公司还在利用合同偏袒一方,与消费者签订的是“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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