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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执法机构需明确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将来谁做执法机构?这是目前各界共同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张昕竹认为,按照现在的制度设计,将来可能是分散式的执法机构,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来看,该机构是需要集中的。

  一个月前,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初审法院就微软公司指控欧盟委员会阻止其实施市场经营战略的诉讼作出了判决,驳回了后者的指控。

  在该判决作出之后的近一个月后,微软公司负责亚洲法律事务的穆考斯基(Stephen Mutkoski)在北京的“中国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学术研讨会”上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中国《反垄断法》的出台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一步,微软会研究并遵守该法律。

  同一个会议上,围绕《反垄断法》在中国未来实施环节的问题,成为来自国家各相关部委、国内外企业和法学、经济学界等人士关注的焦点。

  怎么去治理

  《反垄断法》距离实施还有十个月左右的时间,这段时间中国将陆续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实施细则等文件。

  “围绕《反垄断法》目前最大的争议是怎么去治理的问题。”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告诉记者。

  张昕竹认为,该法对管制行业并不豁免,但是下一步司法解释应划限,明确管制机构和反垄断机构各自应管到哪里,其监管效力分别有多大等。

  “将来谁做执法机构?这是目前各界共同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张昕竹认为,按照现在的制度设计,将来可能是分散式的执法机构,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来看,该机构是需要集中的,“目前国务院正在征求意见”。

  他认为,企业并购是未来《反垄断法》执法的重要领域,但是目前的相关法规并不多,需要在实施前详细规定,并明确事先申报及配套的相关制度设计。

  会上,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的负责人同时到场并发言充分肯定《反垄断法》的颁布和未来可能的市场作用,但是,他们均没有过多谈及《反垄断法》下一步的执行问题。

  “执行机构及其与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需要国务院层面来平衡和协调,其间涉及到多个部委的利益纠葛。”有关法学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此前,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曾联合对相关行政垄断现象予以调查和解决。去年,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反垄断法》的具体制定过程中,与该规定作了相关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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