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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多 残疾人投保要“斩件”理赔(3)
www.110.com 2010-07-26 13:21

  针对残疾人士投保后难以获赔的现象,信诚保险公司的王经理表示,对残疾人士的意外保险增加相应的附加条件,这已成了保险行业的一条“行规”了。这主要是因为接受残疾人意外保险投保的风险很大,不排除在一定的时候,残疾人利用残疾肢体欺诈保金的可能。

  王经理说,在保险业开办之初,这种现象屡见不鲜,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使得一些刚发展业务的保险公司对此不敢涉足。而且,保险公司属商业运作,不是慈善机构,所以必定要将经营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对残疾人投保增加附加条件是很正常的;而在发生纠纷时,按照保单上的条款据理力争也无可厚非。当然,保险业的不断规范和发展,各保险公司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残疾人士将成为保险一个不可忽视的市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考虑残疾人保险市场将会是保险业的一个发展方向。

  广东省残联维权部:拒绝受理加订条款属歧视残疾人行为

  针对当前残疾人士投保难、投保索赔更难的现象,广东省肢残人士联谊会维权部孙主任表示,残疾人士在面对一些保险公司的歧视性受理投保行为时,不应盲目妥协,放弃自己的合理权益。尤其在投保时,一定要审核条款,与保险公司协商出具体、合理的关于对残疾肢体进行理赔的条款,避免陷入在受伤后得不到赔偿的双重困境。

  孙主任提醒残疾人士,当前商业类保险公司在受理残疾人业务时,经常会作出诸多限制,同时还会加订许多苛刻的条款,有的公司甚至还拒绝受理,这是歧视残疾人士的行为。因此,残疾人士在办理保险时,凡是遇到与残肢有关的条款制定时,一定要眼明心细。面对不合理的条款,就应该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绝不能疏忽大意签订模棱两可的条款,在遭受意外后连一分钱的赔偿都拿不到,到头来只好妥协放弃,“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

  市残联:保险残疾双赢险种拟于年内全面推出

  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因其劳动能力较低、经济状况较差和知识水平相对低的情况,国家和社会通常会给予其更多的扶持帮助。有关人士认为,保险公司在受理这一特殊群体的保险业务时确有其难处。但尽管残疾人的受伤几率高于正常人,保险公司也不能因此而拒绝其投保、理赔要求,而是应该双方通过协商,制定出合理、规范、划分明确的专业条款。

  日前,记者从市残联获悉,省残联日前正在与广州市某保险公司协商,计划在年内推出一种“普及型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险”的险种。该险种是专门为残疾人士推出的,具有投保金额低、条款更专业、受理范围相对更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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