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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兼并案的背后
www.110.com 2010-08-05 11:02

  企业违法兼并案的背后

  1998年4月三九企业集团济南长清总公司和深圳合田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兼并烟台市新型建筑材料开发公司,但在运作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军队不得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是兼并工作夭折。有烟台市经贸委牵头二次寻求兼并方,由深圳市华乐运输事业有限公司(甲方)和济南雅致化工有限公司(乙方)联合兼并。甲方代表姜玉珂,乙方法人代表姜玉理系其兄弟,甲乙均为私人企业,根本无经济能力和管理能力兼并烟台市新型建筑材料开发公司(丙方为国企),在2000年5月18日签订兼并协议时乙方已停产,工人放假。

  在二次兼并过程中完全是暗箱操作,没有向职工公布二次兼并方案,职工代表也没有讨论通过,职工是处在被蒙蔽和欺骗中,完全违背了国务院的规定:“在国企重大改制过程中,必须通过职工代表讨论方可有效地指示精神。”兼并协议规定:“甲乙方兼并后成立烟台华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丙方实施承债式兼并,接受全部资产和全部职工(含离退休工)。并在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2间已将全部资产和土地及职工过户到兼并方—烟台华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名下。”实际上烟台市新型建筑材料开发公司已无任何资产和人员。尽管在2002年和2003年间,企业采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的企业年检材料和数据参加年检,但还是被烟台市工商局发现予以处罚。

  经市信访局领导协调,企业同意,在市总工会组织部的指导下和市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工会的组织下,企业职工共同参加,于2003年3月20日举行烟台华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大会,经无记名投票选举出由姜同炳为工会委员会主席、臧洪驹为副主席共五人组成的烟台华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本次选举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可就在2003年8月间,华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突然以烟台新型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没有通知工会,作出约400名职工下岗的决定,其中包括工会四名成员。不难看出华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利用一个无资产、无人员、无注册的三无公司的名义让职工下岗,实属无法可依,更为蔑视工会组织,不把工会组织放在眼中。工会组织没有讨论通过,也敢实施,是谁在为其撑腰?尽管职工不服,到过烟台市信访局和山东省信访局上访,但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77名职工于2004年6月14日上诉至烟台市中级法院,9月6日开庭审理,法官依法审理,事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案卷按程序上交领导,又不知是谁在插手干扰至今已一年半仍无结案,真不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二审上诉期是否有效?也不知到底是法大还是权大?这部分职工已经有两年多没有领到一分钱,也没有得到任何组织的过问和关怀。

  2003年职工上访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可就在10月24日工会主席姜同炳、副主席臧洪驹等人被非法拘禁达7天多,尽管没有戴刑具,但被公安人员看管,不得回家,不得对外联系,失去人身自由,美其名曰办学习班,不属非法拘留。请问市里三级干部学习班那次是关起来由公安干警管学习班?市构建和谐社会学习班是如此形式吗?

  兼并协议规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和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保证缴纳员工三项保险金等社会统筹费用,用二至三年时间盘活企业,使其扭亏为盈,并成为烟台的利税大户。”可乐华建材有限公司自兼并之日到2003年8月间不交一分钱的“三金”,欠费达670万元。由于职工上访无奈欠费全部由市政府补交,另外,2003年11月国资委又拿出276万元补助企业,那国家钱补助一个个体户,背后又有什么交易?天知道?!

  兼并后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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