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并购 > 公司兼并 >
企业兼并的征税原则
www.110.com 2010-08-05 14:27

  企业兼并的征税原则

  目前,我国企业兼并活动呈迅速发展之势,但税收政策与税制设计仍处于滞后状态。由于没有规范、统一的企业兼并的税务处理原则与法规,各地政府在实践中自行其事,有的千方百计补征被兼并企业的欠税;有的冲销被兼并企业的欠税;有的甚至借企业兼并之名,行避逃税之实。为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确立征税原则、调整税收政策入手,优化我国的企业兼并税收政策。

  对企业兼并活动的税制设计应该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一)经济促进原则

  公司的合并、兼并是企业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竞争能力的正当经营管理决策行为。在企业合并、兼并的过程中,可能发生公司与公司、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产转移、股息分配和赠与,涉及有关的税务问题。对此,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应阻碍企业这种合理的经营管理决策行为,而应促进其发展。从我国来看,企业兼并活动始于80年代初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尤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战略后,企业兼并、重组活动更趋活跃。我们应该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鼓励、促进正当的企业兼并活动,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二)防范原则

  从企业兼并的动机看,可以分为经营战略兼并与税务型兼并。前者主要是从经营战略的角度出发,通过兼并,达到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经营风险、增强竞争力的目的;而后者主要是从税务出发,企图通过兼并,达到转移资产和利润、逃避或减轻税负的目的。对经营战略型兼并应当鼓励,而对税务兼并则应制定严密的税务防范条款,以防止企业通过兼并有意逃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