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
www.110.com 2010-07-09 11:23
省国资委、省经贸委:
你们《关于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闽国资企改[2004]103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关于“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现有的“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通过增资扩股,重新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投资公司,投资方向主要为汽车整车及总成零部件工业。
二、请督促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抓紧实施,落实汽车投资公司的资本金,尽快组建公司,努力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快推动我省汽车产业的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闽南(漳州)经济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部属驻榕单位职工基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市开放已购公有住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和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医疗事故处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
- ·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
-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保监局关于加快福建省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福建省公路养路费征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公路运输管理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至福州铁路福建省境内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客货运输车辆超载上路
- ·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关于维护铁路设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