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审判将实行法律救助制度
www.110.com 2010-07-21 10:22
对未成年人或有盲、聋、哑等残疾的赔偿请求人,人民法院将通过建立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法律救助制度,确保此类赔偿请求人有效地行使权利。这是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赔偿工作座谈会了解到的。
据悉,这项法律救助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对凡是书面提出赔偿申请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一条的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试行)》文书样式二制作口头申请赔偿登记表,并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及理由详细记录在案;二是对未成年人或有盲、聋、哑等残疾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定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国家赔偿审判活动或者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对少数民族公民利用汉语文字申请国家赔偿有困难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并应视具体情况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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