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
www.110.com 2010-07-21 10:38
赔偿申请人依照的规定,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到最终取得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不同,所以,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也有两种不同的审理方式。
部分,由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诉讼方式进行审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部分,由赔偿委员会依照国家赔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非诉讼方式进行审理。
两种审理方式的主要区别是:前者采用合议制,以开庭审理为主,作出赔偿判决,实行两审终审制,一方不服的,经过二审才具法律效力;后者法律没有规定以合议制的方式进行,赔偿委员会适用书面审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赔偿决定,该决定一经作出,便具法律效力。
- 上一篇: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的赔偿方式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 ·上海法院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审理 错误逮捕将赔偿
- ·上海法院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审理 错误逮捕将赔偿
- ·浅析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违法行为
-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之我见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听证
- ·解读: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若干问题
- ·浅析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违法行为
-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国家赔偿的赔偿程序之研究
- ·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
- ·什么是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混合过错
- ·仅超越职权或程序违法是否可以减免国家赔偿责
- ·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 ·国家赔偿确认程序初探
- ·国家赔偿案件中应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 ·国家赔偿确认程序初探
-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有关问题浅析
- ·申请行政复议和要求国家赔偿的程序
- ·黑龙江省行政赔偿案件审理程序规定
- ·黑龙江省行政赔偿案件审理程序规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
- · 国家赔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