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降低门槛,增加立案数量。迄今为止,4年来我国政府仅立案调查反倾销调查7起,一年不足2起。欧盟、美国、印度等每年立案40―70起,有效地保护了国内产业。我国也应当增加立案数量,从每年3―5起,逐步达到20余起的国际平均水平,才能符合我国产业受损害的实际情况,保护好国内产业。这里需要做的工作是,要降低门槛。对企业的立案申请条件要放宽,要帮助企业完善立案申请。
(三)提高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是要认识国际产业保护案件数量正在迅速上涨,我们不加大对产业的保护力度,我国产就要受到更大的损害。一起产业保护案件无论是起诉还是应诉,如果胜诉,每年都会挽回几千万美元或上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四)加强队伍建设,并应在若干高校设立反倾销专业,培养后备人员。
(五)建立信息系统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设立附属机构,专门从事国际经济形势分析,关注反倾销发展趋势,预测经济危机和风波走势,收集各国和地区反倾销尤其是对华反倾销信息,监测国内产业受损情况,预报进出口产品价格情况。
(六)完善和制定相关法规。一是完善现有反倾销、反补贴法规,制定保障措施法规。二是拟定制止扰乱市场秩序规则、反规避措施和产业安全法等。为产业保护工作找到新的切入点。
(七)改善出口产品退税、补贴、优惠和鼓励政策,转变出口换汇指导思想。
对企业和协会的建议
(一)抓好企业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二)指导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起诉、应诉等工作。
(三)监督和规范企业出口竞争秩序和压价行为。
(四)加强企业出口自律工作。组建同类产品利益联盟和出口协作联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压价竞争,利剑自伤,招致国外反倾销,自毁长城。从而降低国外反倾销起诉机率。
(五)加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和完善以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从而在接受反倾销核查时获得良好的评价。
(六)加强反倾销机构建设,充实反倾销专业人员。协会应当这样做,一些经常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大企业也应当这样做。
(七)建立反倾销、反补贴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情况,指导企业工作。
(八)开展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工作联络和交流,与主要贸易对象建立友好伙伴关系。
(九)加强反倾销的研究和宣传,提高对反倾销工作意义的认识,增强反倾销申诉及应诉意识。为维护产业经济安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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