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www.110.com 2010-07-19 10:07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的条款,违反本章规定的,无效。此类条款的无效,不影响该合同和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将货物的保险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或者类似条款,无效。
- 上一篇:关于舱面货的规定
- 下一篇: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相关文章
- ·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无效问题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提单的法律问题
- ·《国际海运条例》的违反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效
- ·《国际海运条例》的违反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效
- ·“永安”轮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原告
- ·“广驳运557”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留置权纠纷案
- ·“永安”轮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原告
- ·郝峰诉北京市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
- ·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的成立
- ·“永安”轮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转让吗?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 ·“永安”轮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类别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更换货物纠纷案
- ·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