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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协议(6)
www.110.com 2010-07-07 17:45


四,本协议经 (合伙企业名称) 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生效.(本条适用于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合伙人之间的转让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需此条款)
五,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注:
本范本适用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和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申请办理合伙人变更的,应提交《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应当经转让双方签字;签字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字;
本协议如需公证或鉴证,应在条款中定明;
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
5.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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