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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写(2)
www.110.com 2010-07-07 20:16

 

投标文件编写(三)

7.评标委员会
7.1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其成员由技术、经贸、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方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8.评标原则和方法
8.1评委会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待所有投标方。
8.2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一一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8.3评标时依据投标商品的价格、 技术性能、交货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资信及履约能力和其他优惠条件等,选择中标方,并作出评标报告。

9.其它注意事项
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9.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9.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9.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9.5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9.6根据投标和评标情况,招标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投标文件编写(四)
10.定标原则
10.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10.2将授予给符合招标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中标者。

11.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11.1评标结束后,由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11.2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中心签定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中心签定合同,招标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11.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经济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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