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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恋爱合同能否约束变味的爱情
www.110.com 2010-07-08 10:46

  

       周冀(化名)与女友张娜(化名)签订的“恋爱合同”

  “恋爱关系持续三个月,就必须给女朋友买个苹果MP3,恋爱关系持续半年就必须买一个最新款的手机……”25岁的周冀(化名)与22岁的女友张娜(化名),便是靠这样一份合同维持着恋爱关系。而再过22天,就是周冀与张娜交往一年的日子,合同上也明确规定,在这一天他必须给女友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纠结不已的周冀只得在网上以《这样的爱情该不该继续》为名发帖求助网友。

  3月17日,记者见到了周冀,他说,自己与张娜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后,他就对张展开了追求攻势。“如果我们在一起,你要签这个合同哦。”2009年2月底,当周冀再次请张娜吃饭时,张娜拿出了这样的合同,而此时的周冀觉得自己终于可以与“梦中女孩”在一起,便毫不犹豫地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二人的恋爱关系也随之生效。随后,周冀就按照合同先后给张娜购买了苹果MP3、NOKIA手机,现在面临的就是买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记者看到,这份合同上还写有,如果恋爱关系持续两年,男方必须付清一套八十平米商品房的首付,“这简直变成了一个魔咒。”周冀感叹道。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许红光说,这份合同从法律上来理解,是一种附义务的,受赠方张娜将与周冀交往时间规定为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那么,当她履行义务后,赠与方周冀则必须赠送她相应的物品,而且该合同没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违反公序良俗,未损害他人利益,而且也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现,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应该是一份有效的合同。但许律师认为,如果感情需要通过这种“赠与合同”来约束的话,确实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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