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能否主张青春损失费?
www.110.com 2010-09-02 13:06
【案情】
张女士和男友两年前开始同居,前一段时间她发现男友与一女孩交往,想关系,请问张女士是否可以起诉他要求他赔偿青春损失费?
【评析】
我国《》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同居关系纠纷案件中,女方主张的青春损失费的性质区别于婚姻过错赔偿的请求权,也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该请求于法无据。- 上一篇: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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