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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望权中止的情形
www.110.com 2010-08-24 15:25

             子女探望权中止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依据法律精神,中止探望的具体情形应当包括: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有劫持、胁迫可能的;有恶习或有不良道德倾向的;有急性传染病或精神病的;子女反对探望或探望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不宜继续探望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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