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全县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日
关于推进全县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3年以来,我县在省、市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民动员,大打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至今年6月,全县共修建农村公路水泥路660公里,100%的行政村和70%以上的自然村修通了水泥路。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本着“路通车通、车头向下”的原则,根据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赣交运安字[2006]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需求,合理规划;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安全有序,协调发展”的运作理念,加快构建全县交通干线客运相互衔接的安全、便捷、经济的农村客运网络,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出行,全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二、目标任务
在2008年前,全县农村客运网络化的具体目标是:
通达深度:在全县所有乡(镇)通达客运班车的基础上,实现全县100%的行政村通达农村客运班车。
配套设施:全县所有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全县100%的行政村建有旅客候车亭,100%的农村客运班线沿途设有招呼站牌。
服务水平:安全正点,价格合理,服务优质。随着农村水泥公路的进一步贯通,客运班线及时延伸到自然村,基本满足农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三、实施措施:
(一)合理规划农村客运网络
根据全县农村的村(镇)建规模、分布情况、人口密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道路情况,统筹规划县至乡(镇)、乡(镇)至行政村以及自然村的农村客运网络。
(二)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
1、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以乡(镇)政府为单位建设乡(镇)客运站、建设候车亭、设置招呼站牌,统一式样、统一标准。
2、各乡(镇)政府在县交通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乡(镇)客运站的位置、候车亭位置和招呼站点位置。作为公共设施,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并可免缴各种建设规费。
3、资金筹措办法。乡(镇)客运站建设资金,除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自筹。候车亭和招呼站牌的建设资金主要以县、乡(镇)两级为主,同时可采用市场化运作、冠名捐资和争取上级扶助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
1、原则上以现有经营联合体为单位,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客运班线公司,由公司统一组织营运,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中的各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各公司的车辆统一标识,车身侧面统一喷写营运监督电话及限载人数。
3、在经营区域内的不同线路上,按照相对固定的原则,由各公司统一调配车辆运行。
(四)农村客运班线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管理
1、严格农村客运班线审批程序。本着既方便农民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对现已开通或未开通的通往行政村的农村客运班线,统一由县交通局重新进行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开通农村客运班线。
2、继续按照“干支线互补、冷热线搭配的区域经营”方式组织营运,鼓励现有客运经营者在本经营区域内向行政村、自然村拓展延伸客运班线。
3、根据市场需要,可向社会公开进行服务质量招投标,确定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微型客车经营农村客运班线。
4、农村客运班线沿途要设置相对固定的招呼站点,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实行招呼站点与招手停车相结合的乘车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就近乘车。
5、招呼站牌要标出站名、班车途经时间和监管单位等,方便农民群众乘车和接受监督举报。
6、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的监管,确保农村客运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性能的车辆,要严禁从事客运,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禁止从事客运,三级(含)以下的山区公路、河堤公路,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严禁客运车辆通行。同时,要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对客运班线的投诉,提高客运服务质量。
7、各乡镇(场)政府要督导村委会,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保护意识,爱护农村客运基础设施,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客运安全。
8、县政府不定期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从事营运的昌河面包车、摩托车等“黑车”予以查处;县交通局要加强对出租汽车规范经营的管理,保护农村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政策配套
由于我县农村村落区域分布广,农村客运市场存在客源分散、人流量少等现象,加上季节和时段等因素的影响,加大了农村客运生产组织难度。为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确保客运班线的长期营运,减少农村客运经营亏损,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农村客运班线公司的客运车辆,可享受农村客运班线客运附加费等规费减征优惠政策。同时,根据农村班线客源较少的特点,县物价局可实行灵活票价核定方式,在不同的季节,对票价作一定幅度的调节。
五、领导机构
成立安义县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委、交通局、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建局、城管局、地税局、工商局、稽征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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