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红花岗区:交通事故调委会成立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日前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道路委员会。今后凡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作出事故后,事故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都可以申请该调委会予以调解。
这个调委会由红花岗区司法局和红花岗区交警大队联合成立,聘请8名熟悉法律知识,具有群众工作经验的调解员轮流在调解室办公,负责受理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
遵义市司法局局长肖军表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是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是一种既能迅速化解纠纷、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又能有效降低成本、节约资源、解决纠纷的新模式,在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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