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动态 >
一场交通事故引来一场官司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本报上思讯 无证本就违规,与他车相撞之后,不是等待交警大队的处理,反而纠集朋友上演了一出“全武行”,一起单纯的引来了一场官司。9月28日,被告凌某被上思县人民法院判处赔偿原告林某医药费、误工费、共2979.45元。

    事情要回溯到2006年10月22日。当日20时57分,林某驾驶北京牌小型越野客车从在妙镇往上思县城行驶,行至省道20214线90km+100m处时,凌某无证驾驶着一辆大阳牌二轮在前方路面对向行驶。两车相会时,摩托车前部与小型客车前部相碰撞,凌某受了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本应等待上思县交通警察大队派人前来处理,凌某却打电话叫来几个朋友,指使他们殴打林某。最终造成林某多处软组织挫伤和左足第二、四足蹠骨骨折。

    上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凌某与林某发生交通事故,在上思县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该事故之前,凌某指使他人对林某进行殴打,致使林某受伤。凌某的行为主观上具有侵害人身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林某受伤的事实,侵害了林某的健康权,应当赔偿原告因而支出的各项费用。最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