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人仅限驾驶者
www.110.com 2010-08-09 13:44
安阳市民李女士来电咨询,她将自己的轿车卖给于某,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今年7月,于某驾车撞倒一位老者,受害方要求李女士承担赔偿责任。李女士想知道自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陈红歌律师答复:李女士在该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河南省高级关于审理道路案件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发生事故,致他人受到损害而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应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车辆实际占有人承担责任,原车辆所有人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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